上海有土地使用证吗?
现在没有土地证了,国土局和房管局合并了,统称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前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凭证,随着房地证的取消已不再存在; 现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只需要提供房地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以及买卖合同即可办理; 如果需要查询该房产是否被抵押,是否有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国土局、房管局)进行查询。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办法》(2015年修改)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财产权利发生转移,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原房地产权证明;
(四)房地产权属变更的法律文件;
(五)属于赠与的,还应当提交公证书;
(六)属于继承的,还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等材料;
(七)属于离婚分割的,还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以及生效判决书;
(八)涉及抵押或质押的,还应分别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