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企业好吗?
“扶贫”是个政治正确的好词儿。政府和企业要打造“扶贫”形象,树立“扶贫”标签。企业有了这个标签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抬高物价、降低成本、减少分红甚至根本不分红给股东(尤其是外国股东),而民众因为“扶贫”这个词就不得不一次次忍气吞声。 这就是“扶贫”。
——分 ——享 ——阅 ——读 ——笔 ——记 201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 “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和企业家活力和创造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措施。
同年6月份,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指出了我国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定位——“促进发展”与“减贫”。这意味着国家将“扶贫”工作的重心从“扶穷”转向“扶富”,政策重点由“救济”向“开发”转变。 当然,为“扶贫”保驾护航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现。
除了之前延续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外,2018年国家林草局制定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首次以部门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林业部门的“产权改革”与“股份合作”的内容。
2019年2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香港绿色金融枢纽建设,建设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探索碳衍生品交易”。
至此,通过立法或者部门规章的形式确立“绿色金融”地位的任务已经完成。无论是“生态补偿”还是“产业扶持”,抑或是目前如火如荼的“碳市场”,所有的这些都离不开一个核心——“金融支持”。 只有让有资金需求者得到满足,“造血”功能才能发挥出来。所以归根结底,“扶贫”还是得靠“金融”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