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杠杆率多少合理?
从资产负债表的维度看企业的负债,通常有3个视角:
(1)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来兑付到期债务;
(2)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来完成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资本支出;
(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来实现股东收益分配(分红+回购)。 前两个是财务安全性的问题,最后一个则是财务效率的问题。在计算企业的财务杠杆时,我们更关注的是(1)和(2),因为(3)的存在具有偶然性,一家经营稳健的企业未必不会给股东带来高回报,但一家杠杆率高的企业一定是不安全的——因为在经济下滑时期,它需要承担更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所以,一个合理的杠杆率应该是满足(1)和(2)且同时不超过(3)的极限值。
以恒瑞医药为例,根据公司年报和季报数据,计算得出其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和总负债之比)常年保持在40%左右,而2019年三季报显示其现金流净额为-67.8亿元,已经不足以支撑当前的资本支出(在建工程同比增长56.3%,长期借款增长18.4%),更是远远不足支付第四季度的利息(预计2019年全年财务费用高达10亿元)。目前的恒瑞显然是不符合“合理”这个定义的。 再比如乐视网,2018年年报显示其资产负债率为80.8%,虽然低于恒瑞,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仅为-17.8亿,远不能覆盖当年74亿的资本开支与67亿的还款,更何况考虑偿债的优先级问题,贷款先于债券到期,因此更需要谨慎评估其信用风险了。
有人认为企业杠杆率应和欧美国家的50%——60%持平,也有的认为杠杆率应该和日本西班牙等国的100%——200%持平。这种将中国和发达国家的杠杆率进行简单比较的观点存在着误区。一般来说,在制度环境较为完善的条件下,较高的杠杆率有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经济由高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但在制度环境完善度还不高的当前,过高的杠杆仍可能蕴藏较大的金融风险。
从总量上看,中国企业部门杠杆率虽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但需看到,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导,企业更多依赖债务融资,因此杠杆率普遍高于以直接融资为主导的国家。从微观上看,与欧美等国相当及更为发达的公司治理体系相比,中国企业公司治理尚不完善。企业杠杆率越高越可能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企业投资效率和公司绩效低下,最终影响经济发展质量。从不同部门的杠杆率趋势来看,近年来国有企业杠杆率有所回落,但民营企业杠杆率不断攀升。从微观企业数据来看,国有企业的杠杆率确实从2016年的62%逐渐下降至2018年的58%左右,民营企业杠杆率则由57%上升至59%左右。
企业杠杆率降低一方面要控制杠杆率的分子,即减少债务;另一方面要扩大杠杆率的分母,即增加权益。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在国有企业中要通过多种方式、多条路径进一步支持其去杠杆。在降低国有企业负债方面,可考虑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降低国有企业负债。在扩大国有企业权益方面,可通过国企混改扩宽民营资本的进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