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互联互保指什么?
“企业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最早见于埃森哲咨询公司(Accenture) 2008年发布的一份白皮书——《企业互联网:在数字化世界中赢得竞争优势》,其定义为企业互联网是“一个整合的、无缝的、动态的交易和沟通平台,它能够迅速、高效地提供决策所需的全部信息;它是从传统的企业内部网向基于全球互联网络的在线企业的进化发展过程”。 “企业互保”则是近年来保险行业提出的一个新词汇,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之间具有投保关系的企业,通过签订协议约定的方式,以互助共济方式为单个企业分担风险损失的行为。所以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团体险。 从本质上讲企业互保与团财险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团财险条款中都会包含有“共同海损”、“雇主责任”或“员工福利”等类似的保障项目,它们实际上就是分别对可能发生的共同海损、雇主责任以及职工福利进行的风险保障。企业互保与团财险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是可以通用互换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企业互保所涉及的是平等主体间风险分配的问题,而团财险通常作为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因此企业互保更倾向于对单个项目风险或特定事件造成的损失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团财险更为关注对整体风险的分散和规避。
企业互保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有效成立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1.被保险人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被保险人与投保人间应存在真实、合法的保险利益关系;
3.被保险人的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财务抵御能力和偿付能力;
4.投保人对被保险人负有正常纳税及缴纳其他法定费用的义务;
5.被保险人无重大违约行为,不存在未完成的履约义务,且其信用度处于正常水平之上;
6.对于投资型保单而言,被保险人应有足够的财产价值用以抵偿因保单终止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