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允许借贷吗?
首先明确一点,企业间是允许借贷的。 企业的融资方式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等)进行直接融资,叫间接融资;另一种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叫直接融资。当然,企业间也是可以进行借贷的,但是这种借贷是有风险的,而且风险是由借入方来承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七条规定,出借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以下几点: (一)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二)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或者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交付的款项;
(三)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八条 借款人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可以认定下列事实: (一)贷款人对借款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必要的审查;
(二)贷款人提供证据证明已将借款实际交付借款人;
(三)借款人不能举证反驳或提供相反证据否定借款关系存在。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借款金额的大小、交易习惯、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构的借贷关系。
第十条 借款人抗辩借贷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