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不遗漏任何企业?

宣子盈宣子盈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建筑业企业的认定问题,根据建市[2014]92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五条之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前,应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可知,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故,本条款中“建筑施工企业”的范围应该包括所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等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即所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均应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体系之内。

2、关于安全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问题,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行业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延期换证制度,延期换证时间不超过6个月。申请延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可知,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条件下才能继续生产,超出有效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将失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3、关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问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暂行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是:(一)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四)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五)按照规定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管理、维护工作。对于分包单位而言,其安全生产的职责不仅包括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还包括按规定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等职责。

郭禹梦郭禹梦优质答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假设你建筑企业是个小规模纳税人,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每月建筑服务不超过3万元或者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出售的货物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者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以分别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上述规定明确,如果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且符合小规模纳税人不超过3万(按季9万)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如果不分别核算则不可以享受。那如何正确理解"分别核算"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93]第34号)第二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损坏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原有功能的业务。

因此,增值税货物、修理修配劳务与服务,是基于应税项目的不同界定,企业不必须设置相应的科目予以反映。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适用免税规定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应税服务销售额,在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符合享受免税政策时,分别核算即可,不需要在申报表中单独填写。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