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手术耗材限用了吗?
这个事儿要分成两部分来看,一是政府采购,二是医院采购。 首先说政府采购,所谓“两票制”,其实就是一个简称,全称应该是“药品和耗材实行购销两种票据制度”,就是说药品、耗材的供货销售必须存在购销合同和发票,那么政府集中采购时,就会查验这两种凭证是否齐全,如果只提供了其中一种,则证明企业有逃税漏税的可能性(因为如果是正常供货,必然同时持有这两种凭证),这样就会被拒绝。
其实这里的要害在于,供货方是否与医疗机构签订有书面的采购合同,如果没有,则存在行贿的可能;反过来,医疗机构索取无合同的货物,则存在贪污的可能性。所以这就是一个双规调查了…… 其实这里的关键词是 “书面” ,所有的政策都是围绕这个关键词进行的。
目前看来,似乎还没有哪个省份彻底查清楚这个问题,毕竟这牵涉到太多人的利益。但有一个省似乎走在了前列——浙江。 2016年3月4日,新华社报道,浙江省查处全国首例医药腐败案,5名医药销售人员因向医务人员行贿而被判刑。随后,据记者了解,杭州中院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原告人某药业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而该案中涉案的7种药品及医疗器械,均为国家卫生部公布的临床用药清单内品种,由被告单位某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招标采购方式取得进货渠道。 也就是说,这些药本来应该是合法进了正规渠道的,只是行贿的环节在中间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