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转托管?
“转托管”这一概念是相对于基金“直销”而言的,所谓“直 销”就是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即发行基金的公司)的柜台买 入基金;而“转托管”则是将原来在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代销人 那里买的基金份额转到基金管理人的柜台去进行交易。 因为以前我国基金市场实行的是 “代销”制度,所以 通常意义上说的 “转托管”都是指将非直销渠道购买的基 金份额转移到销售 许可证持有机构(基金管理人)那里去进行交易的行为。但 新《基金法》取消了牌照制度的限制,今后无论是否持 有基金销售业务牌照,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代理销售基金。这 就意味着传统的以银行和券商为代表的代销渠道将被颠覆,代 理型经纪商、互联网金融企业等新兴投资机构将会不断涌现, 投资者将能够更加方便地购买基金。
那么,在新制度下,原来的 “转托管”概念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基金市场。因为按照目前的法规,所有的基金份额都可以通过一个账户进行托管、查询、交易和对冲等运作。也就是说,所有基金的份额都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进行运作和管理,不存在先 在这个平台然后转到另一个平台的情形了。新制度下的 “转托管”就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为,而是一种特定情况的特例——即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场所停电、闭市或 通讯故障等原因使投资者未能及时完成交易,其后该基金又开通网上交易,由此引起的申购 和赎回的差异。 当然,虽然这种特殊情形下的 “转托管”是建立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的产物,但是新《基金法》既然删除了关于 “转托管”必须遵循的严格程序性规定,就说明这类问题以后将通过其他方式得以解决。或许,未来真正能够实现高效运作的交易系统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