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额包括哪些?
从政府投资项目角度理解,一般指项目全部投资(项目总投资)、流动资金和预备费三个部分。
1. 项目全部投资(项目总投资) 项目全部投资是指建设该项目所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后各个阶段所支付的款项。它是一个总括的指标概念,以货币形式反映,并用货币单位表示。 在具体计算时,应该结合项目的特点作出具体的构成比例,这一比例应是经过科学论证的,符合实际情况的。
2.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占用和使用的那部分资金,它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有增值性。 它的计算取决于资金循环周期的计算和分析,以及经营成本、利润、税收等因素。对单一产品来说,其流动资金的定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算出: 其中,F——年平均流动资金需要量; P——年生产能力(或产量); V——每件产品的原材料耗用量; C——每件产品需要的工资及附加费用; D——每件产品的销售及管理费用; T——产品单价; S——年销售量(收入); F/P——生产周期占全年时间之比。 显然,这个公式是根据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的,如果要计算某一特定的项目,还需要进一步作具体的分析。
3. 预备费 预备费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预留的资金。由于项目投资经常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在计算项目资本金时,必须计列此项费用。 估算预备费时,应根据不同时期对项目影响程度的大小确定相应的系数,计算出每项费用的可能变化范围,然后加总求和,从而得出预备费的估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