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其他投资者?
“其他”投资者,是相对于“个人”、“机构”投资者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并未出现这个定义,但《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交易和行情发布情况表》将之定义为“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中的非QDII基金,其对应的客户包括个人、机构和社会公众投资人等”; 也就是说,其他投资者指的是除了QDII之外的所有公募基金持有人,即除境外投资者外的所有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注:QDII为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简称,指符合相关规定的国内机构投资者。)
在A股市场,由于目前对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都有严格的限制规定,所以其他投资者基本上等同于境内居民投资和机构投资者。 随着金融开放的逐步深化和国际化的进程加快,未来其他投资者会逐渐被境内外机构和个人联合起来代替,但就目前而言,作为外资进入中国的一个重要渠道,QFII/RFCI的规模还是应该保持一定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