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庭投资和谁重组?
绿庭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陈雪华,而新湖中宝的实际控制人则是朱骏和张颖。2015年6月,陈雪华、张颖及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陈雪华将其持有的上海绿庭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绿庭置业”)4.38%的股权以793.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湖中宝;将所持上海新湖绿色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新湖绿置”)30%的股权分别以4200万元和290万元的总价转让给新湖中宝和新湖集团。 张颖则将其持有的绿庭置业5%的股权以583.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胡中宝,将其持有的新湖绿置10%的股权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胡中宝。 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新湖中宝将持有绿庭置业13.38%的股权,成为其第四大股东。同时,新湖中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新湖绿置60%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6年6月底,为了实现对绿庭置业的控制,新湖中宝又与陈雪华及其他各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由新湖中宝按每股8元的价格认购绿庭置业新增发的4.94亿股股份,占本次增资完成后绿庭置业总股本的40%。 在本次交易中,除注册资本外的交易对价总额约为人民币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