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进科技怎么样?
网进公司已经解散,法人代表及股东都出了事 1、2020年年底,南通警方接到报案称,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涉嫌挪用资金。经查,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其担任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进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收取客户订单后,未实际采购货物,而将所收款项挪作他用,致使上述款项至今无法追回。
2、2021年初,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赵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六十余万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3、该案系全国首例利用电子合同实施的诈骗犯罪,具有极强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征和重大典型意义,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本案中的网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虚构了事实、搞虚假经营。
网进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然后卷款跑路,这种骗局非常类似于“空手套白狼”的方法。其实质是非法占有,属于诈骗犯罪。 2021年6月份,主犯赵某因诈骗罪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