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权贷款?
两权抵押贷款,又称农业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和农机具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拥有的土地经营权(农用地)和林权作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并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银行依法处分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农户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重要的财产权利,具备抵押融资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只要办理好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银行的抵押权就设立了;并且该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将动产交付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可见,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进行抵押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并能有效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
但是,由于目前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公允价值评估很难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且银行在放款时也往往倾向于多放一些额度进去,从而确保收回到来的抵押物能够具有充分的变现能力,所以银行在放贷时会更多地考虑“抵押物”是否足够优质,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意愿。我们建议广大农民朋友,要想顺利得到银行贷款,首先要有良好的借贷意识和信用意识,其次要选择正确的抵押品,同时要做好还本付息的财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