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离行业务是什么?
客户有集中办理银行卡或其它临柜业务的需要,我行可应客户申请,派遣专人携带设备到客户指定地点(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为客户提供开卡、签约、电子渠道等业务的现场受理和办理服务。临时离行开卡需经二级行零售业务部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审批通过后的临时离行申请,仅可在申请日起30个自然日内进行开卡办理,逾期无法进行任何开卡操作,且无法进行延期。
开卡使用设备:
1、手机柜员机:仅支持个人I类磁条借记卡开立。
2、4G便携发卡机:支持个人I类磁条/IC借记卡开立;支持开立II类无介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