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年形成城六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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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郊区”的概念其实是中国特有的,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的,之前都叫“市区”或者“县城”。 1958年,我国实行大规模的城乡分割管理,以前没有“城市”和“乡村”之分,都是“城乡结合部”。当时把全国划为直辖市和地级市(当时只有106个),下面就是县(相当于现在的区)。

后来,为了强调“成市”的重要性,1963年起开始划分出“城市”(现在叫做城区)和“乡村”。但是,这样的划分并非以人口多少为标准。比如现在的一线城市大城市,绝大多数人口超过百万,但当年划为城区的并不多,因为当时考虑的是“市区”的人口和面积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化水平。相反,一些当时人口只有几十万的城市却划了进去,比如无锡(当时江阴和宜兴属无锡管辖)。

另外,当年的城区和乡村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调增或调减。比如1973年的北京市城区就增加了昌平、通县等四个远郊县,而当时的郊区则包含今天的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以及通州区。至于今天所谓的“近郊”则在1984年被并入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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