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有谁发行的?
“谁发行”的问题比较晦涩,但这个问题其实反映的是人们对证券市场功能认识上的偏差——人们经常误以为证券市场是“发行”的地方(因此会关注哪些公司能发行什么债券/股票);然而实际上,证券市场真正的功能应该是“定价”,至于谁来“定”这些价格,其实是不重要的。 举例来说明这一点: 假定市场上只有A和B两家公司,且它们的经营情况都只涉及一个年度,即1-12月,各月的数据如下:
A公司的每月经营情况: 1月份,销售产品100件,每件售价10元,总营收1000元,各项成本支出500元,净利润500元; 2月份,因为春节放假,没有生产,无营业收入,但成本依然支出200元; 3月份,销售产品80件,每件售价12元,总营收960元,成本640元,净利润320元; 4月份,销售产品80件,每件售价为12.5元,总营收1000元;增加成本100元; 以此类推…… 那么,到12月份,A公司一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0x100+12x80=1160(元),成本总额为500+640=1140(元),净利润为1160-1140=20(元) 如果现在A公司要融资,如通过贷款的方式,它需要还本付息的资金为年利率*1160=1160 (元);但如果它发行股票融资呢?因为股票的票面价值是固定的,所以无论是否卖出,是否有人认购,公司均需每季度计提一次股利,即每股20分(这里为了计算方便,假设该公司是按季分红)。
那么它需要付出的股利支出为:20x25=500 元 但是,由于它是按现金流量法进行投资决策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销售的实现,它会逐渐收到现金,这些现金就是它在投资以后所得到的“经济收益”——在此情况下,它的财务状况将会由原先的“贷方余额”1140元变为“借方余额”1120元(1160-500=660,660-1000=-340,-340+200=-140,-140-500=-640)。另外,因为借款是要支付利息的,而股票是不需支付“买入价”(相当于银行利息)的,所以从长期来看,采用融资方式的成本(包括利息和股利)大于采用直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不考虑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