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何鹏刑事裁决书?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次将“开设赌场罪”列入了我国刑法并设定了罚金刑; 2021年4月,最高检发布一批涉互联网网络犯罪典型案例时公布了该起案件的起诉书。
据检方指控,自2019年以来,被告人何鹏伙同他人在上海市等地开设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其中何鹏个人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约570个,注册账号数4800余个,涉案赌资数额达人民币3.5亿元。 该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情节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鹏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利用互联网组建赌博站点,供不特定多数人参赌,赌资数额达人民币3.5亿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
鉴于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且被告人何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