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重启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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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核工业干了十几年的人,谈谈自己的看法。首先说,有辐射,对人体有害,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要说会致癌,那真是有点言过其实了。

核电站中最大的放射性排放源主要来自燃料芯块,这些芯块在反应堆里被高温高压的水浸没,用于加热和冷却,并产生中子流使铀燃料裂解保持持续的能量释放从而起到发电作用。当燃料耗尽或反应停机后,这种放射性的污染源也就消失了。目前世界上没有哪座核电站因乏燃料组件无法存储而关闭的先例。当然,核电站的运行需要严格遵循安全原则,确保辐射量控制在国家安全标准之下。 有人说日本福岛那次事故不是核电站发生爆炸嘛,为什么还说安全呢?我想说的是,任何一次事故都是有原因的,且多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这次日本福岛地震引起的海啸导致应急电源失效,核电站只能由离岸船闸提供动力,而潮汐落差造成的压力下降使得核反应堆蒸汽发生器失效,造成冷却塔停止运行,核反应堆被迫停工,而停堆之后的反应堆维持着极高的温度,这就会使其中含有的铀235自行裂变产生的能量不断释放并在机组内部积累,一旦超过设计值,就可能导致危险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所谓的“堆芯熔毁”。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那么核电站发电的过程中到底会不会有放射性物质外泄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也会有少量的放射性物质外泄。 那么核电站是否会像切尔诺贝利或者福岛那样引起大面积放射性污染而导致周边人口大量死亡呢?答案是否定的,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因为即使是在设备故障或地震等突发事件下,核电站也具备完善的应急程序,并且可以迅速恢复。以日本福岛事故为例,虽然当时由于自然灾害导致了应急系统断电,但随后很快就得到了修复,而且所有的控制系统都是在严密监控下自动执行的,在事故发生后的几天内,控制人员就已经将反应堆的温度降了下来,恢复了正常,也就是说,核电站的真正报废是因为事故后的心理因素和善后处理不到位导致的,并不是说它不能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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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谈及“福岛核事故影响还没有完全退去”时,特别提到了“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尽管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政府曾一度暂停审批上马新的核电项目,但目前已经逐步走出事故的阴霾开始重新启动核电审批。从2013年下半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已先后批准四个核电前期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并启动沿海地区一些新建核电厂址的前期勘探工作。可以看出来,政府对于进一步发展核电的信心和态度已经初步释放出来。因为发展核电在中国是关系国家能源长远战略安全的一项重要国策。

中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所产所消的能源结构不合理,煤炭的生产及消费比重过大,石油和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都已超过60%。而电力生产是煤炭能源消费的最大群体。在能源战略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电体系,是中国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迫切任务

电力规划总院在给国家能源局的2020年电力发展预测报告中认为:2015年常规能源发电的8.97亿千瓦装机中火电就占了70.8%。尽管“十二五”期间新增的火电机组中有一半是高效清洁的超超临界机组,在役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占比也将提高到80%,但中国能源的煤炭主导地位仍没有得到有效抑制。这种能源消费结构与世界上一些工业发达大国相比差距是巨大的。如美国、俄罗斯、日本、欧盟(28国)煤炭发电量的占比仅为44%、55%、25.6%和16.5%,而天然气、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占比分别为32.4%、38%、50.5%、36.1%、80%、53.3%、38%和86.4%。因此,在优化中国能源结构方面,核电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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