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红交什么税?
公司给股东分红的税收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难点。 原因也不复杂——税法规定的比较模糊,理解上就容易产生歧义;而税务实践中,各地又有着不同的做法,这更是加剧了理解的难度。 其实,企业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对于居民企业而言,其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权,作为有价证券,其转让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被投资方(也就是接受投资的单位)是企业的,企业取得的这笔收入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依法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如果被投资方是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取得的这笔收入属于投资收益,应当单独确认为应税收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如果不是直接投资于企业,比如投资于基金等金融资产,情况就稍显复杂。
首先,企业取得的这些收益是否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企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及企业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并且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并且依法取得相应的凭证并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前扣除的话,则企业不用就这部分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 但问题是,很多初创的企业往往会计不建全或者不独立,这时企业取得这部分收入就要交5%-35%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分配利润为主要目的,那么在实际取得收入时,企业不仅要按照5%-3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按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分得的利润不仅要“交税”,还要“双轨征税”!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税法规定了一个“不征税”的收入区间——对股息红利收入,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免税。但这里的规定也只是“不征”,而不是“免征”,一旦超过这个收入标准,就得全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