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坏账如何扣除?
“坏账”在会计上是指,单位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包括贷款和借款两大类。金融企业的“坏账”应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贷款的坏账,另一部分是借款的坏账。其中,贷款的坏账又包括以贷抵债、以贷收现和呆账准备。借款的坏账包括以贷收贷、以贷付息和呆账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确认相关收入之后,如果符合坏账确认条件时,则需要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当然,对于金融企业来讲,也存在因客户破产或死亡等原因,所收回来的钱确实无法收回的情况。此时,即使提取了坏账准备,也无法收回对应的款项。这时就发生了真正的坏账,需要将相应的坏账准备转出,计入当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