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如何资本化?
企业的土地,属于建设用地,不是资产,不能作为资本金进行项目融资,更不可能实现资本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其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 被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营业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征收当事人自行选择;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非营业的,按住宅房屋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据此,如果是营业性的房产,也就是房产证上记载的房产用途是经营或者商业的,在征收时可以获得补偿,但补偿方式只能是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补偿款)或者是产权置换(提供安置房)两种。
如果获得补偿后,企业主有了可支配的补偿资金,可以拿来再做投资,发展生产,但这已经是一种民事活动了,与国家征用土地、给予补偿的行政行为无关。 但是,如果征收方给的企业补偿不足,那么企业就可以借助民事诉讼来要回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