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虚报产值的原因?
从历史角度看,企业出现虚假报表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一是“为上市做准备”; 二是“为获得信贷支持”; 三是“为逃避监管”。 而这三点原因又与我国现有经济体制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是以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为主,许多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圈钱”(即获取融资),而为了顺利上市,企业往往需要在财务报表上做文章,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等方式使其符合有关上市的条件或预期,而当这些企业上市成功后,这种造假行为实际上也无人追究。 但近年来,随着新公司的不断诞生和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这种“圈钱”的行为逐渐受到约束,不少企业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发现严重问题而被暂停上市甚至直接退市。同时,随着2010年《证券法》的修订及相应的证券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加大,使此类违法行为的预期成本上升,虽然目前上市公司整体数量已相当可观,但是通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导致虚增业绩并因此遭受刑事处罚的案例还较为少见。
除了上述主动性的造“绩”行为外,部分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但为了保持公司形象而不愿披露亏损的真实情况,从而通过虚假报表维持公司盈利的假象也有可能出现,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而从目前的法律框架来看,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主要是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5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六)》中,明确将欺诈发行股票罪和编造并出售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罪纳入到刑责范围,对这种行为给予了更为严格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