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首先,从法律形式看,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最主要的不同在于: 前者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品种(按募集方式),后者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另一种类型(按交易方式); 从法律层面上讲,只要满足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公募基金设立的必要条件,那么任何基金都是开放式的。而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其监管主体、监管原则、业务模式和运营流程等方面都有共同之处。 其次,以基金运作过程为中心,可以进一步将其区分为发行阶段、运行阶段和终止阶段等三个阶段,从而分别对不同阶段的基金作出不同的评价要求。 (一)首发情况。主要指对新基金发行的评估和分析。
(二)持续情况。重点考察基金是否有持续、合理地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的内容、及时性、完整性等方面的状况。 (三)终结情况。主要考察基金清算过程中是否规范、完整,有无重大疏漏或损失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按照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基金进一步划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等类型,各基金类型又有着不同的评价指标和侧重方向。在选择适合评价的基金样本时,需要考虑所评价基金的类型。一般来说,如果缺乏足够的样本数据,则不应将某一基金作为单独的样本进行单独的分析。 有些特殊类型的基金因其本身的特殊性在评价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比如QDII基金、ETF及LOF基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