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是指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征收的带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它是建立在公共财政基础上,体现为税收和费并重的财政分配的形式之一。它具有“准税”的性质。其收入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除税收外,一切需要人民负担的费用都应该列入预算。政府性基金必须依法设立,实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设立;调整或撤销也应按上述程序进行。
为了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监督与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国对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即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分别核算,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按规定范围核拨,确保基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