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政府直接投资?
简单说,就是政府出钱组建公司,让公司去完成建设任务。 举一个特别简单的例子就会明白:比如建一座桥,当地市政府决定修建这座桥,但市政府没有钱修桥那么这个时候当地政府就可以通过政府信用(一般是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来为这座桥融资,然后委托某工程公司(甲)去完成这座桥的建设,建成后使用期收费或转让使用权等方式收回成本并获取一定收益. 但如果仅仅是企业投资(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那么最后这座桥就归该企业所有了。
而政府直接投资就避免了这种情况发生,因为政府的投资是不追求利润的,所以这种模式不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因为资源最终会流向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提供上而不是私人利益的最小化。 当然,政府直接投资的实现方式有很多,可以采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形式来完成。不过现在国内还没有完全放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限制,因此各地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新的途径以实施政府直接投资。
比如前段时间福建漳州龙海市就出台了《关于市级重点项目利用PPP模式推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该市重点项目将尝试利用“PPP”模式建设,即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来推动项目进展。 这是地方政府突破目前政策限制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