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投资是国企吗?
“政府主导”是个政治名词,不是法律或者会计上的概念。因此没有具体标准的答案。 在大多数情况(而不是全部)下,这个“主导”指的是通过政策、规划、指令性的行政手段引导市场配置资源。这时候的政府行为有类似于市场调节的作用,当然会刺激相应行业的产能增加,产生相应的财务回报。但是这时候的“主导”与市场的方向是一致的。
如果“指导”的方向错了,或者市场本身有问题,产生了非正常的收益(例如为了扶持某个企业而对其额外补贴)这些收益就应当被剔除,不能算政府的正常投资报酬率。 这种因为导向错误而产生的收益应该被剔除掉。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市场失灵的时候,比如公共产品的提供(道路、桥梁、地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时市场的自发作用是无效的。就需要政府的强行介入——这是必然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就是政府的理财成本。
对于此类支出能否获得足够的补偿取决于很多因素,并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市场真的有效,政府的“主导”就应该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应该包括在市场运作的各个环节,从项目决策到实施过程中以及管理运维等等。 这里有一个逻辑关系:如果有足够的市场参与机会(竞争和交易),并且这些机会是被公平对待的,那么无论是公有还是私有部门将不会得到额外的获利;相反,如果没有合适的市场机会(竞争和交易),无论公有或私有都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资源,此时就会产生资源配置的损失,这时就要计入政府的投资报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