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小产权房确权?
目前,深圳已正式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表态将加快城中村统建楼、城中村改造类旧改项目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和确权登记工作。 此次深圳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无证房屋登记问题。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除依法没收的房屋以外,1995年3月7日前建设的没有合法报告的房屋,1995年3月7日后建设的未取得房产证或产权存在异议的住房,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确权登记。
而此次的政策就针对此类房屋的调查和处置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根据文件指引,在2020年12月底前,各地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对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进行调查并形成成果;在2021年6月底之前,完成处理和规划许可手续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备案;在2021年下半年,各区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启动无证房屋的拆除程序。
不过,此次的政策依然保留了原来的做法,即对于合法报审但未取得的产权证的房产,按照违建处理,但可在一定条件下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被行政处罚后又自行纠正,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违法建设行为,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办理补(征)收手续,纳入监管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