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还保留吗?
我1978年上大学的时候,教育部是作为教育部的部属高校归口管理的(当时全国只有6个省直属高校);到了1982年才划归中国科委主管成为直属单位。在80年代到90年代,科学技术部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国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国家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等。 直到1998年起,开始承担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建设创新体系的历史任务,原国家计委所属的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办公室、国家“九七”重点科研攻关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科技部,设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基金委员会。从那个时候起,科技部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转向了战略规划、宏观调控、重大专项、科技金融等方面。
2000年之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颁布施行,以及2001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完毕,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隶属于建设部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也正式组建,原来属于科技部管理的法律事务交由司法部管理,国内科技合作事务交由外交部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交给人事部管理。至此,除人事关系以外,其他都完成了分离。2005年,中央编办批复同意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中国专利事务所。
2006年底,中央批准启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实施。新规划的编制和出台过程,对于加强我国科技计划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形势下,科技部的职责已经明确为: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投资的总量和结构;负责市级科技经费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负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全市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运行;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业务活动;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科技人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