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选市长?
简单说一下,不保证完全准确 以纽约市为例(其他州差不多): 市民通过投票选出选举人(每个选区10个选举人) 然后这些选举人再投票选出市长、副市长和立法院的成员 这里需要说的一点是美国的大城市都是没有城墙的,所以“市区”这个词在美国城市里是相对“城郊”而言(当然,有围墙的城市也是有,但很少,比如西雅图和费城的一部分)。因此所谓的“选区”实际上指的是“城区选区”(district)和“市区选区”(at large),两者区别在于前者选票直接交给候选人而不经过选举人,后者将选票先交给选举人再由他们转交给候选人。一般来说一个城市都是“城区选区”多而“市区选区”少,因为如果一个城市的城区和郊区人口比例差不多那就没有必要设立那么多“市区选区”了。
回到正题,选举人在投票时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赢者通吃”(majority winner),意思是任何一个竞选者只要得到简单多数的选票就能当选;另一个是“普选”(popular vote),这个很好理解,就是看选民的直接投票。为了争取选民的支持几乎所有的竞选者都提出各种各样的政策建议,而在竞选过程中这些政策建议通常会被无限放大。比如在2013年旧金山选新市长的时候,两位候选人的口号就很有意思——布里德(Edwin M. "Ted" Breit)的竞选标语是“把旧金山还给穷人”(Give Poor San Francisco Back to the Poor),他的竞争对手哈里斯(Lori A. "Lee" Harris)的竞选标语是“为旧金山复仇”(Revenge of San Franc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