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可以平价转让么?
可以,但是要区别对待。 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的),转让股权的时候是可以平价的,因为自然人作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就是单独责任;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1、首先看一下有没有约定,比如章程中或者股权转让协议中对价格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才可以按法定;
2、然后要看一下是否涉及出资及实缴情况,如果有未如实出资的,那么可以主张该部分权利,要求相应减少;
3、还要看是否有抽逃的情况,如有抽逃,可以要求返还相应的出资或者补充损失。 其实说白了,只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运转,并且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全可以平等协商交易价格。 但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就不能平等交易了:
1、股东对公司负债(未缴纳的资金/财产)的;
2、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3、因股东过错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以及公司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转让行为,并可以请求受让人将所受让的股权返还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