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合作可以贷款吗?
现在国家在严控授信风险,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遵循风险定价原则,即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央行给商业银行定贷款指导价(商业性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加10%),银监会则通过窗口指导的方式提出行业指导价,银行会根据以上指标给企业发放贷款,超过指导价范围的贷款项目属于违规项目,银行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央行的贷款指导价对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央企)来说并不重要,因为这些企业的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间的拆借和融资,他们真正关注的是银行的贷款额度是否足够,因为银行贷款不是按天计息的,而是在企业需要用钱时一次性放款给企业,所以从资金的流动上看是从银行流入到企业而不是像存款一样存在企业账户上,这样就会形成企业资金流水上的支出,为了应对监管机构的稽核检查就必须要有相应金额的融资或投资合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贷款置换业务。 由于央企大多资产负债率高,财务费用高,除了国家给予的低利率优惠贷款之外,一般都要支付2%左右的融资成本(包括中介机构服务费),对于利润本来就有限的中央企业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如何减少融资成本一直是各个央企财务负责人关心的话题之一。
对于部分具有主业优势、市场占有率较高、资本充足率较好的央企,一些银行会根据其经营情况授予一定比例的授信自主权,也就是允许其在一定规模内自行联系业务、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这种业务银行称之为“授权授信”业务,一般适用于各分支机构业绩较好、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 但是目前各商业银行执行的都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即便是授信自主权也不是无条件的自由权,还是受到银行整体风险偏好、客户评级、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例如,对同一家客户在同一时间只能授予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自主权,同时该额度项下所有单笔业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同一集团客户的全部成员单位之间不得相互提供授信自主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