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用还吗?
“道路基金”不是法定名词,可能指代不同的地方性法规或收费文件中的概念。 目前国内有6类公路收费项目,分别是车辆通行费、建筑安装工程收费、车辆购置费、摩托车购置税、高速公路及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和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等。这些项目的收费主体和收费对象各有区分: 车辆购置费的收费主体是车辆管理部门; 行驶收费公路的客车、货车和特种车需要缴纳车辆通行费,收取单位是公路管理机构; 新建和改建收费公路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负责监督征收; 摩托车需要缴纳的摩托车的购置税,由税务机关收取; 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由机场管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收费单位收取; 高速公路及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由省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并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由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标准和期限内向通过收费公路的车辆和旅客收取。
目前只有部分省份实行了高速公路及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大部分省份仅对小型客车收取车辆购置费。 一些省市还对从事货运的车辆实施了计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