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贷款影响房贷吗?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虽然最后解决的方案是提前还款,但是其中经历的坎坷让人印象深刻! 2017年下半年,想买房,去看房、交定金、签合同一切都很顺利。但接下来办理贷款时遇到了麻烦。银行审核的过程中发现,我在外地有一套住房正在按揭中(该套房屋在之前的一次买卖中产生过户给前任),于是贷后审查和风控部门就打电话给我进行问话,问我贷款的用途是什么?是否真正需要购买该房产?当时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且交房和办理过户的时间距离贷款放款时间比较长,因此我如实告知,我的贷款用途是买房,房子买到手后才会办理过户手续。但银行方面的答复让我有些吃惊,他们说根据行里的规定,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5%(此处为放大镜)。
我当时惊呆了!买一套60万的房子,18万首付,剩余42万贷款。但因为在外省有一处未结清房贷的房屋(此房屋已经在以前的一次交易中产生过户给前一个借款人),就必须按照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也就是我18万的首付要加上另外30万的首付,合计48万。这远远超过了49%的首付款的比例。如果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我就必须增加12万首付,这对于刚刚踏入社会的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面对银行的刁难,我想到了两种解决方法:一是放弃贷款,全款买房;二是找担保公司操作,垫资+消费贷。前者经济上很合算,但后期负担比较重(资金成本加利息),后者经济上不划算,还要支付高额的担保费。经过对比,决定找一家担保公司,让他们帮忙解决这个难题。
幸运的是,最终担保公司找到了一种新的方法,即以房子的价值为限,先办理抵押,从银行借出额度,待房子过户到名下之后,再注销抵押。按照这个方案,我只需要多支付2万元的担保费,就可以搞定。真是幸运!
在这里,我要提醒有置业打算的朋友,一定要谨慎行事,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误而让自己陷入困境。同时,也不要灰心,也许能想到这个方法的人有很多,你遇到的贵人也可能就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