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额比实际多?
你遇到的是职业放贷人,或者叫高利贷,这些放贷人往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借款人的信任,同时,他们还会给借款人制造一种“这件事很正规”的假象,让借款人不致产生怀疑。 比如,这个贷款公司会说我们是有营业执照的,实际上呢,他们的执照只是一个代理公司的牌照,真正操作这笔贷款业务的并不是这家公司,而且,他们也并不会把所谓的“营业执照”给你看,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你把他们的所谓“营业执照”拿去找有关部门查验真假的话,他们就会露馅了! 再比如,贷款公司的人会让借款人写下这张借条,同时,他们也会给借款人打一张收条,收到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整(15000),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然后,当借款人把这1.5万元打到他们提供的银行账户里之后,他们会在当天或者第二天立马给借款人转回7500元(因为一般银行对转账有规定,每个客户每日只能中转5000元,超过部分次日再转),并通知借款人收取当日或次日发来的电子回执单。 这样,在银行的流水清单上就会显示,有1.5万元的资金往来,但实际上,贷款公司却只收到了8500元的费用。
当然,有的贷款公司会更精明了,他们会要求借款人在转账时,备注一下转账用途为“借款”,这样,即便借款人到法院起诉他们,他们也可以拿出转账凭证和已支付给借款人1.5万元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