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不合法吗?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交易和结算市场、中介机构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银行。银行又可分为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和多种经营银行(即综合性银行)等,专业银行又有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
金融一词出现在中国古籍最早是在《管子‧轻重己》中的“则重轻重之权,以调多少,以一民务,农末俱利,上以下调,上下有以相给,则国富,金玉重而万物轻。然则金玉重也,万物轻也,谓之有核。”这里所提及的“调”和“权”实际上就是一种“金融”。在古代,这种“金融”属于政府专营范畴。我国古代的“大农”、“大司农”、“平准”、“均输”、“盐铁司”、“平章”、“常平仓”、“市舶司”、“官庄”、“官田”、“钱庄”、“票号”、“典当”、“交子”、“宝钞”、“柜坊”、“飞钱”、“质库”、以及明清以来逐步引进与进入中国的一些“洋”字号如“洋行”、“洋庄”、“洋关”等都是金融部门与机构。
我们通常所说的投资,一般包括广义的投资与狭义的投资两种。广义的投资包括生产性投资(亦称“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又可称为“间接投资”、“证券投资”)。证券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因素,是资本市场活动的主要要素,其投资方式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以及其他衍生工具的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