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费如何收取?
承诺费是银行对已承诺贷给客户而客户又未使用的那部分资金收取的费用。有些客户为了在需要时取得银行贷款,而同银行商定在一定期限和一定限额内由银行可提供贷款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向银行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银行放弃其他贷款机会的补偿,即为承诺费。
承诺费一般是受款人对贷款人承诺贷给受款人一笔款项(承诺贷款),受款人对贷款人表示接受此笔款项,但实际上并不一定提款,从而对贷款人支付的一种费用。例如,公司与银行商讨一项贷款协议,协议规定在今后一年内,公司用它自己的信用作担保,该银行给公司担保,当公司需要时,该公司可以提用2000万元的贷款。公司和银行商定公司要对未提用的承诺贷款支付1%的费用,即承诺费为20万元(2000万×1%)。如果当年公司实际提用1000万元的贷款,则实际应付的承诺费为10万元[(2000万-1000万)×1%],未提用部分的承诺费为10万元(1000万×1%)。承诺费一般由受款人在签署承诺贷款协议时一次性付给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