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请收不良贷款?
1、向借款人发出《不良贷款通知书》并取得回执,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未签收的,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给借款人并保留回执,以中断诉讼时效。
2、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资产情况。可以采取到公安、工商等机关了解借款人的有关资料,或到现场调查等方式。
3、及时了解借款人的下落。明确借款人的去向,为具体工作做好准备。
4、对具备执行条件的借款人,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如果存在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同时起诉保证人。存在多个保证人的,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为共同保证,应当起诉所有保证人;如果不属于共同保证,可以分别起诉一个或多个保证人。
5、对存在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贷款,要了解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现实情况,存在毁损风险的,要及时申请人民法院重新查封,保证抵押物和质押物能够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