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票是什么?
原始股即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中所谓“原始股”是初始股票,通常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不长,1984年以前没有股票交易,从1984年开始试点,到1990年底累计只发行了107只,总计75.24亿元;1990年至2006年年底累计发行3423只,总计21447.75亿元。 原始股的取得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例如,2006年6月26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19亿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3日,配股代码“700016”,配股价格8.38元/股;截至2006年6月26日下午收盘时,招商银行的总股本达61.6亿股,其中流通股本为58.58亿股,流通盘的比例达到95.6%。此次配股中,招商银行的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股东的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值略有减少,但每股收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投资者除获得分红外,又获取了一次配股的机会。
二、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可得到相应的股份。 例如:2006年6月16日举行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招商银行董事会公布了《2006年A股及H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该方案规定,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6亿股为基础,拟将不超过3.7亿份股票期权授予行权资格的人员。每份期权拥有获授股票期权的1股,行权价格为17.79港元。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为自本期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的首次行权日开始的每年3月和9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后的六个月内,每次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各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该方案的授权,招商银行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期间,先后五次进行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共募集资金约人民币67亿元,分别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和业务拓展。
三、定向增发新股给机构大户。 中国证监会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发行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指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签署定增预案及相关协议存在明显不当利益安排或者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包括定价基准日确定不当、认购条款存在利益倾斜、发行对象选择存在明显不当等情形。根据这一通知,证监会对涉及上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核查,并下发了处理决定。 这些违规案例主要集中在外资控股上市公司以及一些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如北京银行和交通银行,它们均是在定向增发的定价基准日前后发生了巨额亏损,其大股东通过增持股份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 中远航运则是因为其定向增发的最终定价结果高于其此前发布的预定价结果而被定性为虚假信息披露,同时大股东也因涉嫌操纵股价被处罚。 一些非对外资控股的公司也存在涉嫌定向增发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