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用房能住人吗?
上海的商住房可以住人的,但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下。 之前有相关政策规定“居住公寓”的,即作为居住使用的商办类房子,其土地性质仍然是办公楼或商场,不能将其土地属性改变为住宅而随意更改用途。 但今年9月30日,上海住建委等七部门发布《上海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租赁房屋属于办公房屋的,可申请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原来只能用于办公的商业房产今后也可以拿来当做“居住公寓”了; 而此前用于居住的二手房,只要权属清楚、合法合规,也纳入租赁资金监管的范畴。 “这个政策是一个重大利好!以前不能住的商办物业,现在可以住了,对于广大租客来说选择面更广了。”有业内人士表示。 那么如何认定这类可“住”的商用房产?根据《细则》要求,新建的办公类项目应当满足“六独立”,即独立的水、电、气表;独立的空调主机;独立的电梯;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独立的消防设施;独立的装修。
而对于二手商办类物业该如何认定呢?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近日制定并发布了《商办房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指出,在评估过程中应结合房屋类型、建筑结构及成新、维护状况等情况,全面分析影响商办房交易价格的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估报告中详细说明。 目前,上海大部分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中都增加了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用作“居住使用”的条款。但据链家地产法务部负责人介绍,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最终判定涉案房屋是否可用于居住,主要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买卖合同中无明确的居住约定,则按法定条款处理。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条款内容以及双方的书面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