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基金中国叫什么?
“基金”这个名字,是“Jinqi(积起)”的音译。 早在1935年,上海就有一个由20家金融机构发起的组织叫“基金协会”。 但它经营的是国际汇兑,而不是投资。 后来,在1978年中国开始金融改革后,“基金”才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
当时,国内资金供给紧张、信贷规模不足,要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就必须引进新的融资渠道和工具。在1979年全国财政会议上的报告里就提到一个设想: “为了适应建设的需要,我们打算开办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点……我们准备采取发行基金的方式,代替国家借款给建设项目。” 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掌握着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所以“借”与“贷”实际上都没有真正的市场概念。
直到1986年国家计委颁布《关于社会集资问题的通知》明确赋予民间资本以合法地位之后,“借钱”才有了市场的含义——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面向社会募集资本,而不用再假手于银行。
不过,尽管“基金”这个词有了明确的法律意义,但最初我国的基金行业还是局限于保险业。1991年底,我国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它的主营业务中就有“受托或代理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组合管理”一项。 但这里有个问题: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只有证券交易所成员才能从事证券交易,其他任何法人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参与。
为此,中金公司的公募业务一直无法启动,只得以私募的方式展开。到1996年,国务院决定放开股指限制,中金公司这才获批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这是基金业在中国的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刻:一直由国家统管的直接融资渠道终于向民营资本敞开了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