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年中国赖掉多少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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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0年到1973年间,中国总计还了12.8亿美元(其中还包括大量实物还贷),但是欠下的贷款和垫款仍然有66.9亿之巨; 2、1950年到1978年间,中国人民对外贸易总公司共向外商借款23笔,累计金额7.9亿美元,除4亿元保证金外,实际贷款额度为7亿美元;各地外贸部门还在没有报经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以外汇借款形式向国外借贷15亿美元(后经过核实确认11.8亿美元),到期未能偿还。这些债务大多涉及粮油、油脂、钢铁、汽车等当时国家紧缺物资的进口。

3、1973年4月,中国第一拖拉机制造厂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购买400台拖拉机(型号FTC-90),应付货款580万美元及从1973年起分十年支付利息的协议。因为当时中国外汇极缺,而进口这批货物又势在必行。经与福特汽车公司协商,由该公司垫付全部货款,中国以出口产品或劳务的方式分期偿还。1973年5月底,第一拖厂进口设备,按合同约定付给福特汽车公司预付款70万美元。此后在1974年至1978年间,中国先后以提供钢铁和机电产品等方式抵偿了部分贷款,但至1978年底,所欠贷款余额仍达10792万美元,加上1973年前的贷款本息,总欠款额超过20亿美元。1979年后,中国曾多次以减让关税的形式,抵偿了部分贷款。截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这笔贷款余额已经减少到5826万美元。[1] 这就是说在1950年到1978年这39年的时间里,我国总共还了约20亿人民币的本金和利息,而欠的外债本金加利息达到了27亿美元!平均下来每年还本金和利息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也就是相当于现在一个大型央企的负债率水平。

4、还有一笔烂账需要算一下,那就是二战时期日本侵略者占领辽宁期间,掠夺我国的矿产资源和粮食等等,算上通货膨胀,日本人应该赔偿我们2000亿美元左右。但是历史总是要过去的,我们也不能总盯着过去的事情耿耿于怀。 综上,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总共借入(含抵押贷款方式)外国资本大概66.9亿美元,还出去20亿美元,差46.9亿美元,算下来我们欠老外的钱大概有2700亿元人民币,按照现在汇率计算大概4000亿美元。这个数额远远小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和利用外资。

申屠泫洁申屠泫洁优质答主

我们国家在建国初期的时候确实有赖过外债,不过并不是其他国家的援助款,而是自己国家海外的私人欠款。在建国之后,国民党就已经败走台湾了,当时还有不少中国人的财物存在国外,外国看守这些私人财物的公司或者人就以保护费和杂七杂八的费用,折合成8000亿新台币,这笔款项对于当时的新中国来说,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中国在建国之后,并没有偿还这笔欠款,但是中国也还说过,只要台湾的事务解决了,那么这笔钱就可以偿还,但是由于台湾的原因一直没有解决,所以这笔钱就持续的拖了下来,甚至每年还会产生利息,但是新中国也没有偿还。这就是中国曾经赖过外债的说法来源。

新中国从五十年代至今,累计对外举债1903亿美元。其中,1979年以前对外举债366亿美元,1980年以后对外举债1537亿美元。从偿还情况来看,到1990年底,实际偿还外债本金和利息合计为459.1亿美元,占1979年底全部外债余额的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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