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集团还搬上海吗?
从国家到地方政策,再到本地人口基数及就业情况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不搬、难搬 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允许自贸试验区域内的法定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和约定开展全球运营业务”;“允许境内外金融机构依法进入自贸试验区域开展业务”。这意味着境外资金在实现跨国投资、海外交易等方面获得重大突破后,如今又进一步获得了从事金融业务、创新经营模式的政策加持。
2016年3月4日上午,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与万达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点引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金融机构及跨境投融资企业,鼓励设立各类总部型机构等。
作为第一批引入的外资总部型企业之一,美国AMC环球同创与中国AMC华融尚品正式落户上海自贸区。美国高盛集团、汇丰银行等外资机构也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试点计划,有望将公司注册地迁移至上海。
2017年1月,原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易纲公开表示,要“考虑在全国推行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试点,并探索跨境资本管理改革试点”。随后,央行、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发文出台一系列试点方案。
2017年2月20日,人民银行、外管局联合发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该办法的修订不仅为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了基础制度安排,也为境内外币资金的统计报送提供了重要遵循。
目前看,虽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已经实施两年有余,但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管机构都还在适应之中。以进口代理报关业务为例,由于涉及税收、外汇、海关等多个部门,手续相对复杂,很多外贸企业甚至不知道可以向哪些部门递交材料申报。一些银行因为操作不规范或者不想多花钱而拒绝为企业提供此项服务。 随着政策的不断明晰和落实,跨境金融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