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逃税车吗?
当然有,而且不在少数! 比如我认识一个做二手车生意的老板,经营规模不小,名下有上千台二手车的库存,每次税务部门来查账,都是各种理由和措施来逃避纳税,多次催收后,他就采取不签字不报材料的办法和税务部门打持久战。最后实在抗不过去了,就请税务部门吃顿饭,给点“意思”(贿赂),就把事情搪塞过去了。
还有一次,这个老板因为债务问题被起诉到法院,法院责令其限期迁移车牌为鄂A6XX77的宝马X5车辆(该辆车辆的购置税额是14.8万元,保险费是2.58万元,该车现值30万元左右)。但是,这个老板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也不主动迁车。后来还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才将车辆从襄阳转移到武汉。 再一个案例来自某省国税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2016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这份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并经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列纳税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公布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这上面明确写到了某市金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偷税189万余元,某市鑫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偷税257万余元,以及某市锦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偷税310万余元,这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肖某。 根据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侵犯税款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