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没有国会?
在清末,出现过两次建立“议会”的尝试。一次是在戊戌变法期间建立的“经济论坛”,一次是清末新政时期建立的资政院。 戊戌变法的“经济论坛”,主要讨论的是“经济发展”问题;而清末新政的资政院,所讨论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个方面。 但无论什么性质的政治组织或机构,其成立的前提和基础都必须以公民权利和民主观念的普及为基础。换句话说,在一个国家的民众中,如果民主和宪治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那么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制度或设计,这一设计最终都只能是一纸空文而已。
在中国古代,士族阶层是一个拥有相对广泛民主参与基础的阶层。但由于缺乏现代意义的公民概念,所以尽管士族们可以就某些公共事务发表意见,但他们的意见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只是一种道德号召而非法律义务)。到了近代,随着西方民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人们开始认识到政治权利属于每一个公民并应该由他们来享有的宪法原则。在1905年至1912年,中国出现了一个争取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爱国运动。但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临时政府并没有能够延续这个传统。国民党的党部作为取代临时政府的权力机关,其组成人员不是通过自由选举产生,而是党争的结果。
国民党一党专制之下,任何反对党都被取缔,选民们的选择范围极小甚至根本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所谓的“议会”“议院”都形同虚设或者说根本不可能建立一个真正的代议制机构。直到解放前,中国的议会梦一直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