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是企业吗?
独立法人其实是一个习惯的说法,严格来说并不正确。 从法律意义上说,法人不是人也不是组织,而是无体的存在。法人不能像个人一样拥有身份、亲权、行为能力等。 当然,法人可以视为一种权利义务的综合体(比如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个意义上的“人”是符合一定条件的民事主体。而能够享有这种资格的一般就是公司、社团这种有形组织。因此人们常说“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这就是因为公司才是法人(资格的主体)。
而个人是不能成为法人的。然而现在一些地区开始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申办营业执照时同时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开始享受与有限公司同等的待遇。这样个体经营的老板就拥有了自己的独立法人地位。
所以可以说独立法人制度是在工商注册制度下确立的一种制度,它为市场经济的运转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虽然从理论上说任何组织都可以成为法人,但是我国目前的立法只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新设法人成立,而已经存在的各种社会组织只能申请取得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法人资格。
《民通》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可见能取得法人地位的无非就是公民和各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