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才有外债?
1978年,中国引进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偿还计划,按照该计划,中国在1995年前,每年都要向IMF提供一定数额的特别提款权(SDR)作为储备资产。根据当时中国的经济规模、国际地位和中国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这些数额都是相当可观的。比如,到198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年均外汇收入约200亿美元,而给IMF的存款和贷款就超过60亿美元;到1989年,中国年均外贸顺差接近300亿美元,需要向IMF提供的SDR也就水涨船高。 这些以SDR计价的资产,严格说来,属于外债范畴。只是由于中国没有正式借入这些资金,也未承诺以汇率或物价指数作担保,因此这些债务不同于一般的外债,也无需列入官方外债账目中。在特定情况下(如应对亚洲金融危机),这些资产可转作他用。
从1979年到2004年间,中国累计对外投资净额高达534亿美元,其中1989年至2004年间,中国对非洲的投资达到32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矿产开发领域,如刚果(金)的铜矿、赞比亚的铌铁矿等。
在沿海地区的产业政策引导之下,大量的民间资本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流向海外,据估算,上世纪90年代后期,约有600亿美元左右的民间资本流入海外。 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步伐的加快,为了弥补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大力推行出口退税制度,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甚至高达13%。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外贸企业获得政府的补贴迅速增长。按当年汇率计算,2003年和2004年中国政府累计安排的出口退税额度分别达到了110亿和13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