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私有化?
企业私有化,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把企业变为私有”的意思,是指国家将所办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无偿地交给企业法人经营的行为。
其特点是政府作为财产所有人向企业的投入全部或部分无偿退出,企业经营所得也全部归企业法人所有。 企业私有化的形式有:
1、国有小企业破产,资产清算后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归属原企业法人。
2、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时,原来企业资产按账面价值整体折股,经评估增加的资产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不再增加注册资本;同时,原来企业法人作为新设公司的股东,以出资比例确定对企业债权债务的承继关系,从而将原来的国有企业变成由新设公司全额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产权的转移。
3、实行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合同期满,发包方收回承包方的投资,并相应减少注册资金,从而将国企变为私企。
4、国有独资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主体,使公司股份分散化,从而改变国有资产完全被垄断的状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其实质也是一种私有化行为。 目前,我国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大量国有企业将被拍卖、出售甚至整个企业的彻底解散,这些都是属于企业私有化的措施。当然,这些举措都建立在合理估价的基础上,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