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法人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做了新规定: 法人是能够有效地进行法人活动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平等的法律关系参与者。法定代表人由章程规定,并在登记过程中载明。合伙人是可以成为一家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为二者不是必然对应的。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是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是一致行动人。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而言,全体有限合伙人可以协商确定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地位与其他有限合伙人相同;若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法确定的,由所有有限合伙人共同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合伙企业是有可能没有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由合伙协议约定,并经工商登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作为法人主体,其有权对外开展民事活动、承担责任并参加诉讼及仲裁活动,但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