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企业法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足够的资金、财物保障。 对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情况,合伙人缴纳的资金应当足以偿还因办理经营所需手续而发生的费用,包括验资费、工商执照费等;对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情况,合伙人注册时承诺的出资数额应足够支付办理经营所需的费用,以及企业正常的运营支出。 题主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由两个人组成,是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至少10万元人民币来投入到这个新公司中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解答:不需要。 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每个合伙人拥有对合伙组织全部财产的平等使用权和处置权。当合伙企业资产大于负债的情况下,每个合伙人可以拿出来的现金是零;当合伙企业资产小于负债的时候,每个合伙人需要拿出来的现金也是零。 因为入伙是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花费的,这部分花费可以作为开办费列入合伙企业的开支,在开始盈利后,再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所以,只要合伙企业有了收入并且能够满足日常开销,合伙人是不需要额外拿出钱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