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过多?
如果这个企业是你控制的,并且你只有这么一家企业,那么问题并不是很大;如果你有多家控投的企业,或者你只是这些企业的股东之一(甚至不是第一大股东),那问题就挺严重了! 作为债权人,你只能起诉债务人(也就是你的公司;如果债务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流转困难,进而导致拖欠货款等违约情形,你可以起诉要求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上述财产来保障将来判决的履行。
但是,这样的操作效果如何就很难说了。因为,首先,债务人可能确实没钱,那么无论你是否保全到位还是执行到位,都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其次,你保全是针对公司的,但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主体,其实有很多账户是不在你所知的范围内经营的,而很多公司又是关联公司,彼此之间账目往来非常频繁且复杂,即使你申请查封、扣押、冻结了某些账户,很有可能也是其他公司账户的钱,和你追讨的货款根本对不上号;即使你把债务人和所有关联方都起诉了,由于各个公司法人相互独立,你也得分别立案,分别审理,最终结果可能仍然难以如愿。
最保险的情况是,你直接起诉所有关联方,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债务。虽然这样做增加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但是能够有效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一旦所有关联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则可以相互之间追偿。